指导单位: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· 哈尔滨工业大学 主办单位:文旅人工智能应用创新联合实验室

参加协议与原创性承诺

适用于全省人工智能文旅应用创意征集活动全体参加者。注册账号即视为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。

一、参加资格

  1. 1.本活动面向全社会开放,参加者应保证所提供的姓名、单位、联系方式等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  2. 2.同一参加人员只允许加入一个队伍。以多个账号重复报名的,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全部参加资格。
  3. 3.企业组由牵头单位统一申报,牵头单位应确保对参加成员的组织关系与成果权属具有相应处置权。

二、原创性承诺

  1. 1.参加队伍保证所提交的全部材料为本队原创,不存在抄袭、剽窃、盗用他人成果的情形。
  2. 2.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、商标权、专利权、肖像权等合法权益。使用开源组件、第三方模型或素材的,应遵守其许可协议并在材料中说明。
  3. 3.作品内容应合法合规,不得含有违反法律法规、公序良俗的信息。
  4. 4.一经发现违反上述承诺,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加及获奖资格,收回奖项与奖金,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加队伍自行承担。

三、成果使用授权

  1. 1.参加队伍同意主办方在本活动的宣传推广、成果展示、案例汇编等非商业用途范围内,无偿使用所提交作品的名称、简介、截图与演示材料。
  2. 2.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属参加队伍或其牵头单位所有,本活动不因参加行为改变作品的权属。
  3. 3.获奖项目应优先考虑在黑龙江省文旅场景中进行落地转化。具体合作方式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。

四、信息处理

  1. 1.组委会收集的个人信息仅用于本活动的报名审核、评审组织、结果公示、证书制作与活动通知,不用于其他目的。
  2. 2.评审结果公示时,将展示队伍名称、项目名称、所在单位与成员姓名;联系方式等信息不予公开。
  3. 3.参加者可通过工作台查看与更正本人信息。活动结束后,相关材料的留存与销毁按组委会的档案管理要求执行。

五、其他

  1. 1.本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。参加过程中产生的差旅等费用由参加队伍自理。
  2. 2.报名截止后,队伍不再允许更改任何报名信息。
  3. 3.组委会有权根据活动实际进展调整赛程安排,调整结果以公告通知为准。
  4. 4.本协议未尽事宜及条款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所有。

本协议依据活动公告拟定。公告为讨论稿,最终条款以组委会正式发布的文件为准; 若两者不一致,以正式文件为准。